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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本月施行 8种紧急情况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2-05-12 09:26:3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魏丹)物业盘踞不退场如何处理?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物业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106条。修订历时一年半,从原来的79条调整到了如今的106条。本次修订进一步厘清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利益导向”“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坚持政府监管导向”思路,理顺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五方之间的关系,把五方之间存在的“五大矛盾”重塑形成“五大活力”。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特别是公安部门,如规定公安派出所代表参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新老业主委员会移交活动中拒不移交的违法行为、新老物业退出交接活动中拒不退出的违法行为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破解了物业服务违法惩戒无法可依问题,完善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各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针对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不依法开展承接查验或者弄虚作假问题,新增了对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处罚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处以警告和罚款;对物业企业拒不依法移交退出的,处以罚款且2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项目等惩戒,为行业立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


  此外,针对群众关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例》第九十条规定,8种紧急情况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屋面、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共用排水设施塌陷、堵塞、破裂等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水水泵(水箱)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的;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业主委员会核实有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条例》第九十一条还首次明确了紧急情况下动用维修资金的程序,最大程度上为老百姓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支撑。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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