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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法院:三人非法捕鸟反成“笼中鸟”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5-06-09 09:48:27 】 【 来源:广安日报

  本报讯 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鸟类案件,三名狩猎人员最终坠入法网,成为“笼中鸟”。

  

  2024年10月,在武胜县某乡村公路上,彭某、黄某、王某三人为满足口腹之欲,使用高压气枪非法狩猎珠颈斑鸠、白鹭等野生鸟类,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经鉴定,三人非法狩猎的15只鸟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案发后,三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综合考虑该案犯罪事实、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最终三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至5个月,并适用缓刑。

  

  2020年7月31日,武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武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明确武胜县行政区域为禁猎区,禁止使用猎枪、气枪、毒药、电子诱捕装置等方法进行猎捕。

  

  据该案法官介绍,生活中常见的青蛙、白鹭、斑鸠等都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他提醒大家,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群众应自觉增强法治观念与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好生物多样性,守护好绿水青山,切莫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舒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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