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绝境到心安 2万元救助金为特殊家庭雪中送炭撑起“保护伞”
7月29日,记者从广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广安法院认为夫妻俩诉求合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维系基本生活,且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最终为他们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周某某,是一位因病瘫痪、丧失行动能力的退役军人,他与妻子游某某的生活一度陷入绝境。而这,源于一场曲折的担保纠纷。
原来,游某某代偿了5万元债务却无法追回,官司虽然赢了,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涉纠纷历经多年、丧失主要经济来源、长期治疗费用压身,让这个家庭在风雨中飘摇。法官了解情况后,主动伸出援手。
经严格审查,认为夫妻俩诉求合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维系基本生活,且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最终为他们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感谢广安中院,感谢你们……”周某某在电话那头不断表达着感谢,并委托家人送来了“公正执法护民权、业精于勤解民忧”的锦旗。让法官欣慰的是,夫妻俩看病和生活的费用终于有了着落。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最深的信赖。近三年,广安中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60万余元,救助18人次。
在广安中院,由8名干警(含3名法官)组成的行政审判庭,肩负着监督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的重任。充满力量的判决、富有智慧的调解、温情暖心的救助……
三年来,1004件行政案件审理的背后,他们化解了大量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一笔一划地刻画着司法为民、政通人和的靓丽“风景线”。(甘文玉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