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早卖了,钥匙?我可没有!”被执行人赵某在电话那头有恃无恐,仿佛在谈论别人的事。
2021年5月,赵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与好友谢某分别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因二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诉至邻水县法院。2023年3月,邻水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二人履行还款义务,并确认银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然而,判决生效后,赵某、谢某却置若罔闻、拒不履行,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赵某、谢某名下的房产,并送达了执行文书,但二人仍无动于衷。
面对困局,执行法官果断启动资产处置程序,在案涉房产处张贴执行公告,并多次与赵某、谢某二人电话沟通要求入户调查。
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被执行人赵某说:“房子早卖了,钥匙?我可没有!”“如果真的已经卖给其他人,那么就把房屋买卖合同和新房主的姓名、联系方式提供给我们。”执行法官义正辞严地说道。对此,赵某支支吾吾,没法辩解。
“我们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房屋仍在你们二人名下,系统上的‘白纸黑字’可不会骗人!”执行法官再次与两名被执行人沟通,而两人开始新的说辞。
“我不在家,什么时候回来也说不准。”赵某回应道。“那把钥匙寄给物业或者亲戚,叫他们来开门。”执行法官说道。“物业我信不过,亲戚也没有。”两人一唱一和。
“根据法律规定,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可能被处以罚款或司法拘留,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官对二被执行人亮明底线。
电话那头没人吭声。“当然!”执行法官话锋一转,语气忽然缓和,“我们理解一次性还清100多万元的难处,但若继续拖延,对你们来说损失更大……”“法官,之前是我们想岔了。这样,我想办法筹钱,把这100多万元的窟窿补上,等案子结了后,我再和赵某协商实际承担债务份额问题,赵某也同意了的。”通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谢某终于松口。
“叮!”几天后,执行法官办公室的座机响起。“法官,钱,我已经打过去了……”电话那头传来谢某的声音。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陈沅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