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刘某的家人,现在想把当年法院判的钱还上,你们能帮我们联系上那位受害者吗?
7月的一天,武胜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通特殊的电话。详细了解后发现,这竟是十年前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当时未赔付全部钱款,后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时间倒回2015年4月的一天。25岁的刘某驾驶一辆被盗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谭某相撞,导致谭某受伤。后经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此次事故导致谭某九级伤残,产生医疗费2万余元。
然而,面对责任认定和后续赔偿,刘某选择了逃避。无奈之下,谭某将刘某诉至武胜县法院。更令人意外的是,开庭审理时,刘某竟缺席庭审。2016年5月,武胜县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赔偿谭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约15万元。
在家人的帮助下,刘某仅支付了1万元,剩余14万元便没了下文。同年11月,因伤残导致生活困难的谭某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刘某支付剩余款项,武胜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刘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露面接受调查。经查控,武胜县法院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经谭某申请,武胜县法院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案件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尽管案件“终本”,武胜县法院执行局并未放弃,多年来仍不定期查询刘某的财产线索和行踪,可惜始终未有进展。
谁也没想到,十年后的2025年7月,转机出现。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联系了法院,表达了履行义务的意愿。在执行局干警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谭某13万元,谭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及迟延履行利息。刘某当场付清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武胜县法院随即为刘某出具了履行完毕证明,并解除了所有失信惩戒措施。
刘某坦言,当年法院判决后自己无力赔偿,便外出打工试图逃避,但失信带来的限制——出行难、消费难、处处受限,给他的生活带来巨大困扰。在家人的帮助下,他最终决定凑钱还款,了却这桩困压在心口十年的大事。“现在终于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了。”刘某感慨道。经此一事,他深刻体会到:“要敬畏法律、尊重法律。法律责任不可逃避,只有履行了,才能真正心安。”(武胜县人民法院 钱军 杜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