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法院创新“竞争性比选”鉴定新模式 帮助当事人节省近80万元
本报讯(彭胤蔓 袁小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近日,在办理一起系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广安市广安区法院通过“竞争性比选”打破单一委托模式,累计帮助当事人节省近80万元。
刘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深陷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因工程款结算存在争议,需对工程量、工程造价和面积测绘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前期施工已投入大量资金,若再承担高昂鉴定费用,刘某将陷入经济困境。
收到业务庭移送的鉴定材料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到刘某的难处。刘某坦言,依照传统鉴定流程,需支付高达160余万元的鉴定费,自己实在无力承担。如何在保障鉴定质量的同时为群众减负,成为推进案件鉴定的一大难点。
为解决建设工程案件鉴定费用高的难题,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司法技术室创新采用“竞争性比选”鉴定新模式,即“公开比选、择优选用”。启动鉴定程序后,该院邀请多家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参与报价,从报价、效率等维度综合比选,最终选定报价最低、用时最短的机构。通过该模式,刘某所起诉的建设工程案件单案鉴定费减少近30万元,累计节省近80万元,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此次服务是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司法技术室聚焦群众需求的实践:通过“竞争性比选”打破单一委托模式,既以市场竞争压减成本,又以“优中选优”保障质量,实现“降费减负”与“司法公正”并行。自该模式推行以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累计为涉诉群众节省鉴定费约320万元,不仅帮助群众扛过经济难关,更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担当。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