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法院:购车钱款难要回 释法明理促执结
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因“信任”引发的经济纠纷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邓某与戴某甲长期合作二手车买卖生意。2023年期间,邓某多次委托戴某甲代购二手车,并按约提前支付了22.5万元购车款,但戴某甲并未按约定把指定的二手车交付给邓某。2023年11月,戴某甲向邓某出具了欠条,还款日为2024年2月。但戴某甲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邓某将戴某甲诉至武胜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22.5万元本金及利息。
“既然你们曾经是合伙经营多年的朋友,不如达成调解协议。”日前,在武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承办法官耐心劝解。
“老邓,咱们这么多年交情,我怎会赖你的钱?只是我现在手头紧,你再宽限我一段时间……”戴某甲说。
见戴某甲确实有履行欠款的意愿,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戴某甲的弟弟戴某乙及其母亲李某为其做担保,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戴某甲每月还款1.5万元本金及利息。
然而,数月后,戴某甲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全部还款义务,邓某遂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是我不愿意还款,只是现在二手车生意难做,我们一家人生活确实困难,都在打工挣钱还款。”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戴某甲说。
考虑到被执行人戴某甲一家生活确实困难,申请执行人邓某当场表示:“即便是生活困难,但做二手车生意还是有还款能力的,得先归还部分欠款。”
对被执行人戴某甲,执行干警释法明理道:“若仍拒不配合,你及你的家人都将面临列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家庭信誉会严重受损。”
最终,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戴某甲当日归还部分欠款,后续将分期归还。至此,本案成功执结。(张杰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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