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9月26日,记者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以法为盾,诚商远航”主题活动部署要求,广安法院以案释法,通过执行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的良好市场氛围,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案例一】
某集团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案
某集团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耐火材料生产销售的民营企业,该公司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和发展,成功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共计10余项,停产前年纳税额在4000万元以上。后因该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广安区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并对其犯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追缴。该刑事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被移送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金额达4900万元。
广安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责令履行、冻结存款、查封厂房与机器设备、禁止专利权转让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只为能尽多追赃挽损。经调查,该公司在当地租赁国有储备用地建设企业厂房,自2021年停止生产经营,厂房内有设施设备及部分生产原材料,设备处于无人保管状态,公司名下仅有零星存款。执行期间,该公司向广安区法院递交复工复产申请,且积极筹借资金,成立复工复产工作小组,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拟恢复该公司生产。其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其公司现有机器设备、厂房及融资款,并向法院出具了分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计划。
广安区法院多次严格审核、实地查看,经综合分析权衡,对公司设施设备采取了“活查封”,同意该公司复工复产,并允许其使用法院查封的办公用房、厂房、机器设备等,但不能对法院查封的财产设置权利负担,不能转移、灭失;同时要求该公司每半年向法院书面申报公司经营情况,并附财务报表和年度申报税务报表。因该公司是当地的重要民营企业,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消除社会各界对该企业的负面信用评价,广安区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并请相关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再因本案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广安区法院及当地园区不定期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该公司顺利复工复产且逐步进入经营正轨,向广安区人民法院缴纳首期款项50万元。02
典型意义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着力营造“安商扶商”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面临的必答题。本案系广安区法院以“如我在执”工作理念,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司法保障的一个缩影。以“活查封”和“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保障民营企业正常运转,缓解员工就业压力,维护上下游供应链稳定,同时促使企业逐步履行支付义务,实现债权顺利兑现。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与审慎包容的执行态度,传递“保护企业,鼓励自救”的政策导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案例二】
广安某医院与陈某等人借贷纠纷案
广安某医院是广安本地一家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业的企业,有效帮助周边多个社区数千居民实现就近就医、便利就医。后该医院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为维持医院正常运营,先后向陈某、张某、黄某、李某等多人借款累计金额200余万元。因经营状况未能明显改善,该医院无力归还借款。
陈某、张某等人向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陈某等多名债权人先后向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安某医院。广安区法院立案当天即对该医院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该医院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积极申报财产情况。同时,执行干警实地调查了解医院运行及基本财产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法院对该医院的经营状况、资产情况及债务规模进行全面了解,做到摸清情况,精准施策。医院的基本账户和医疗设备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当地居民的医疗保障,若强制冻结账户或查封处置财产会直接导致医院停业,势必会给在院病患和附近居民带来严重影响。考虑到医院性质特殊,广安区法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充分评估该医院履行义务能力后,积极听取各债权人意见,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该医院制定了还款计划,并得到债权人认可,最终该系列案件以各方达成和解协议而结案。目前,该医院一直在按和解协议约定按期履行,广安区法院在结案后亦持续关注该医院的经营状况,确保其为临近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亦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实现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02
典型意义
执行应有雷霆之力,也需带润物之功。广安区法院以“民生”与“发展”为双重坐标,在刚性与柔性、效率和公平之间找到最优解,通过“留水养鱼”式执行,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给予医院必要的生存空间,维持其正常运转,确保患者能持续获得救治服务,守护社会民生福祉。
同时,以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灵活方式,帮助医院逐步化解债务,恢复财务健康,实现债权人与医院的双赢,为陷入短期困境但仍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司法康复”的路径,营造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展现司法在平衡各方权益时的积极作用,为类似涉民生机构执行案件提供可借鉴范例,彰显司法的公正与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三】
曾某行政罚款执行案
被执行人曾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广安市广安区从事鲜猪肉经营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曾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缴纳义务。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前锋区法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曾某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公积金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为进一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联合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曾某原经营场所及户籍地开展实地调查,但曾某已搬离原住址,且未向法院报告新的居住地址与联系方式,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前锋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集中曝光包含曾某在内的3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内容涵盖姓名、身份证号、未履行标的额、失信情形等;在前锋区农贸市场、乡镇街道公告栏张贴纸质曝光名单,邀请群众监督曾某的高消费行为并举报财产线索。后曾某通过抖音APP浏览到失信信息后,意识到失信惩戒对其日常生活的负面影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自身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立即缴纳罚没款。当日,曾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5200元罚没款足额转入法院案款专户。前锋区法院收到款项后及时完成案款核对与发放,将款项交付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及时删除曾某的失信信息,解除相关惩戒措施。02
典型意义
本案突破传统曝光模式,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传播范围广、受众触达快的优势,将失信信息精准推送至本地群众,既提升了失信惩戒的威慑力,又调动了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法院惩戒+群众监督”的失信治理合力,精准打击经营主体逃避行政责任的行为,向市场主体传递“违法经营必受惩处、失信行为必付代价”的信号,同时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兴商”理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甘文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