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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法院:超龄农民工工伤维权 获赔12万元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5-10-11 11:08:23 】 【 来源:广安日报

  “这12万元工伤赔偿款拿到手,再也不用跑法院了!”近日,65岁的老陈与某公司签下调解协议,拿到了5年前的工伤赔偿款。

  

  老陈是一名农民工,2020年2月,已过退休年龄的他经人介绍,来到青海省某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做起打混凝土、搬建材等工作。本想靠双手多赚点钱,没想到才工作4个多月时间,便发生了意外——老陈在工地休息时,被工地上的小车碾压致伤。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老陈又被转回广安进行康复治疗,共花去医疗费6万余元。

  

  事发后,老陈先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获赔26万余元,但作为超龄农民工,老陈的工伤赔偿之路却走得异常艰难。

  

  2020年11月,老陈向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该公司认为老陈已超过退休年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此后,双方展开了长达数年的行政诉讼、劳动仲裁、民事诉讼,问题始终没能解决。

  

  2023年11月,老陈获得工伤认定。2025年2月,老陈带着工伤认定结果,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却又因超龄被驳回申请。无奈之下,老陈向岳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诉讼过程中,该公司以没有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为由,要求岳池县人民法院中止审理。此后,该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向西宁铁路运输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我就想讨个‘因工受伤’的说法,没想到这么难……”近6年时间里,老陈往返青海与四川数次,工伤认定、鉴定材料装了满满一袋子。

  

  “若要求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认定,老陈的维权将耗费更多时间。如果能通过调解解决双方所有争议,双方的诉讼都能彻底化解。”在等待西宁铁路运输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判决的过程中,岳池县人民法院与西宁铁路运输人民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取得了联系。

  

  考虑到案件历时已久、跨省诉讼成本高,承办法官决定先梳理双方的核心矛盾。明确双方的诉求与底线后,承办法官开启“背对背”调解。面对老陈,法官帮他算了一笔账:“您往返青海的路费、生活费不少,您的诉求中,实际能支持的工伤赔偿款也就10万元左右,早日达成和解、拿到钱,能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面向企业,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根据现有的司法精神,超龄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若继续推进行政诉讼程序,将耗费更多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若双方各让一步,既能赔偿老陈的合理损失,也能避免企业陷入漫长的纠纷中,有利于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公司向老陈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12万元,同时撤回对老陈工伤认定的行政起诉。至此,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的化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传递了司法温度。对超龄农民工而言,明确了“超龄不影响工伤待遇赔偿”——即使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只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认定为工伤,仍可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企业而言,需规范用工流程,参照地方政策为超龄工人购买保险,及时处理工伤纠纷。(瞿黎 邓寒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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