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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消费者听从引导无过错,经营者供应商各担其责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5-10-14 10:45:0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老人陪孙乘坐儿童摩天轮,因超重摔伤获全额赔偿

  

  广安区法院:消费者听从引导无过错,经营者供应商各担其责

  

  曾某陪同孙子谭小某乘坐仅供儿童乘坐的摩天轮,游玩过程中,摩天轮座椅因超重致挂钩断裂,曾某、谭小某摔至地面。昨(13)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获悉,法院依法认定失职经营者与供应商责任,妥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3月4日,曾某带孙子谭小某到乐园游玩。曾某购买门票(成人票)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带谭小某乘坐户外的小型摩天轮。游玩过程中,摩天轮座椅因超重致挂钩断裂,曾某、谭小某摔至地面。当日,二人被送往医院治疗。曾某被诊断为“右足跟骨骨折,右内踝骨折,多处皮肤挫伤”,产生医疗费若干。经鉴定,曾某所受损伤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因未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曾某诉至广安市广安区法院。

  

  法院查明,广安某旅游发展公司某分公司系主题儿童乐园的经营者,童玩中心定位为8岁以下儿童使用,游乐设施亦按此标准定作。温州某游乐设备公司系乐园内游乐设施的产品供应商,按约定应负责维修期内的产品操作、维护、保养培训等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购买门票在乐园游玩,广安某旅游发展公司某分公司作为经营者,对曾某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公司工作人员不清楚小型摩天轮的使用性能,向仅适用8岁以下儿童乘坐的摩天轮出售成人票,并引导曾某、谭小某共同乘坐,致摩天轮超重运行,是曾某、谭小某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当的责任。温州某游乐设备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广安某旅游发展公司某分公司提供产品(材质)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保养细则等资料,亦未按约定派员指导、维修、培训,增加了事故风险,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责任。曾某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乘坐摩天轮,并按游客须知要求采取了安全保障措施,其行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广安市广安区法院遂认定由广安某旅游发展公司承担60%的责任,温州某游乐设备公司承担40%的责任,并判决其赔偿曾某损失。

  

  广安中院二审后,维持了前述责任划分比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广安某旅游发展公司某分公司违反游乐设备使用规定,引导成人陪同儿童乘坐仅限儿童使用的游乐设备,暴露出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规则意识、安全意识的缺乏。供应商温州某游乐设备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被追究产品质量相关责任,体现了司法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监管。

  

  同时,明确认定曾某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则游玩的行为无过错,纠正了实践中常见的“受害者自担风险”误区,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理信赖。本案裁判实现追责链条的全面覆盖,有助于推动游乐行业建立“经营规范、质量达标、监督到位”的安全体系,为游客营造更安全的消费环境。(陈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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