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母亲断供抚养费十余年,孩子升学开支陡增,父亲无奈起诉。10月16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获悉,法官的温情调解下,这起抚养费纠纷终于圆满落幕。
小敏(化名)4岁时,父母因感情破裂离婚。协议约定,小敏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需向小敏支付300元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
但离婚后仅数月,母亲便停止支付费用,后续因再婚生子,与小敏的联系减少,对其生活和成长也鲜少关心,直至几乎不联系。
随着小敏升入高中,生活开支、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父亲独自承担这些费用已力不从心。
无奈之下,他以小敏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敏母亲补足此前欠付的抚养费,并根据当前生活水平和实际需求,提高每月抚养费支付标准。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利益及亲子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优先启动庭前调解工作,但因欠付金额高,母亲重组家庭有经济压力,且双方对已付款项争议大,未能达成一致。
最终,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小敏母亲补足此前未支付的抚养费,并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至小敏完成高中教育。
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主动介入,开展判后释疑,然而小敏母亲对判决结果心存疑虑并提出要上诉。
为最大程度化解双方分歧,避免矛盾拖延影响小敏合法权益,法官与小敏母亲耐心沟通,讲解法律依据,细致核算抚养费金额,结合近年来物价上涨幅度、高中阶段的实际开支情况,说明提高抚养费标准的合理性。
此外,法官还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母亲回忆与小敏幼年时的相处时光,细数这十几年来缺席女儿生活的遗憾,让其深刻理解母亲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正视抚养义务。
在沟通取得一定进展后,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双方诉求,既安抚父亲情绪,也体谅母亲的现实压力。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和解协议:小敏母亲自愿放弃上诉,并于当日一次性支付欠付抚养费,亦提出以后按时支付,多关心关爱孩子。
法官说法
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断裂;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更不会因家庭重组而免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多沟通、少对立,共同为子女营造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抚养费不仅是一笔经济支出,更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与关爱,希望离婚家庭能够重视子女抚养问题,依法履行抚养义务,用温情守护孩子的成长之路!(洪晨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