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履行能力却拒不还款,甚至在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仍心存侥幸,这样的“老赖”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0月29日,武胜县法院通过一次突击行动,让被执行人匡某在司法拘留的强力威慑下,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生动诠释了“失信必受限,守法是正道”的法治原则。
违约代偿
为取得心仪汽车的所有权,匡某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某支行办理了信用卡分期业务。为此,他与浙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办理上述业务,并为其按约还款提供担保。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匡某未能按时偿还银行款项。浙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担保条款,为其代偿了1.1万余元债务。此后,该公司多次向匡某催收代偿款,但匡某均拒绝支付。
诉讼调解
在催收无果后,浙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匡某诉至武胜县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匡某自2024年8月20日起,分四期向该公司支付代偿款及利息共计1.2万余元。然而,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匡某依然未履行付款义务。该公司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胜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并扣划其银行账户资金3000余元。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和网格员协助调查,执行干警未发现被执行人匡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其拒不申报财产,武胜县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2日,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执行干警在武胜县城某市场附近将被执行人匡某控制并带至法院。调查发现,自2025年1月以来,被执行人匡某使用他朋友的微信进行大量的资金转账,但其无法说明这些资金的来源与用途。
鉴于其拒不报告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武胜县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面对拘留威慑,加之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匡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还款结案。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最终约定由匡某一次性付清剩余本金及利息1.1万余元。在朋友的帮助下,匡某当场全额付清款项,本案至此全部执行完毕。
自2025年9月“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武胜县法院持续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涉企业等重点案件,加强与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更加高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行机制,综合运用失信惩戒、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切实把司法公正转化为群众可触可感的“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守护民生福祉。
截至目前,武胜县法院已失信惩戒231人,拘留13人,罚款14人,执行到位案款5700万元。(雷拥军 张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