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广安市岳池县法院获悉,岳池县法院通过庭外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与被告是大学同学兼室友,毕业工作后,两人因炒股事宜常有资金往来,期间,被告向原告借款均是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未立下任何书面字据。
后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全部欠款,而被告却表示自己无力偿还所有欠款。案件一时难以推进。
岳池县法院法官调解: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原被告仅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佐证借款事实,但并未对借款金额、利息和还款时间等做出明确意思表示。考虑到双方曾是朝夕相处的同窗室友,情谊深厚,承办法官以情感为切入点,向双方当事人做心理沟通和情绪疏导。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开展庭外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还款义务的法律依据,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原告客观分析了如果举证不足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自愿申请撤诉,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岳池县法院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常因人情关系而简化手续,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易因证据不足、事实责任不清等陷入维权困境。以下两点尤其值得注意:
1.未签订规范书面借款凭证
出借时应尽量签订规范借条,明确记载双方身份、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内容。若仅凭转账记录,一旦对方对借款性质提出异议,出借人将面临举证不足的风险。
2.忽视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慎核查
出借前应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信用进行必要了解。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件虽出借人胜诉,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环节后,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仍难以实现。这是民间借贷中需重点防范的风险。
民间借贷不仅关乎个人财产安全,更关联着亲友情谊与社会公序良俗。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双方都应审慎考量、恪守法律边界与诚信原则,这既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他人信任的尊重,唯有依法依规、诚信履约,才能让借贷关系更稳妥,让情谊更长久。(张鑫 王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