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寒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5月6日,记者从岳池县人民法院获悉,岳池县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通过真实判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明晰用工法律边界,为劳动者依法维权、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权威司法指引。
据介绍,当事人杨某为临近毕业在校大学生,于2025年6月入职某教育服务中心全职工作,工作期间接受单位日常管理、从事对应业务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以杨某系在校实习生、工作业绩为零为由,无故克扣、未足额发放7月至8月劳动报酬。
杨某维权受阻后提起仲裁未获受理,随即向岳池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入职时已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以就业为目的全职提供劳动,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劳动内容属于单位经营业务组成,符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要件,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的合法权利。
用人单位仅凭实习身份、业绩不佳为由拒付、少付劳动报酬,无任何法律依据。
岳池县法院承办法官立足小额劳资纠纷特点,秉持高效解纷、情理兼顾原则开展庭前调解,耐心向用工企业释明劳动法律法规,厘清实习与劳动关系法律界定、足额付薪法定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庭履行付款义务,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障青年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案例具有极强的司法指引与社会教育意义。一方面明确: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便不得随意附加不合理条件、借特殊身份克扣拖欠工资,严禁以实习、试用为名规避用工法定责任;另一方面提醒广大在校求职学生、务工劳动者,面对欠薪、不签合同、权益受损等情形,要留存务工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
下一步,岳池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劳动保障民生领域,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深化诉源治理,高质高效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用心用情化解劳资纠纷。以司法之力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规范市场用工秩序,营造尊劳、爱劳、护劳的良好法治氛围,用法治护航每一位劳动者奔赴美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