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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鉴定跑程序!广安区法院实地勘验化解企业尾款难题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6-05-12 16:38:02 】 【 来源:法治四川

  相立凯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5月12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承办法官打破单纯庭审裁判的传统办案模式,主动深入项目现场核查取证,精准找准案件争议症结,高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不仅为双方节约大额鉴定费用,更以柔性司法化解企业矛盾,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该案当事人为四川某门业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是广安区本地老牌企业,双方因工程建设需求签订《供货安装合同》,约定由门业公司负责三栋楼房消防门的供货与安装施工。

  

  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实际施工范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双方矛盾逐步激化,纠纷诉至广安区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先后历经三次开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议始终僵持不下。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在案涉门业公司进场施工前,已有其他施工单位完成部分消防门安装,且案涉工程已整体完工,无法精准界定案涉门业公司实际施工范围,遂向法院申请对施工范围进行专业鉴定。

  

  承办法官相立凯在全面梳理案情后明确,厘清案涉消防门实际施工主体与施工范围,是破解本案纠纷的核心关键。为避免冗长鉴定流程增加企业诉讼成本、耽误企业经营进度,法官仔细核对交易凭证、合同约定、双方沟通记录等全部关键证据,梳理案件事实脉络,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项目现场,对三栋楼房消防门开展逐层逐户实地查验。

  

  经过细致现场勘查,法官发现案涉门业公司安装的消防门合页款式、安装工艺,与此前其他施工单位安装的消防门存在明显差异。

  

  依托这一关键事实,法官现场组织双方逐一核对消防门安装数量,清晰界定施工范围。在确凿的现场事实面前,双方当事人心结彻底化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场主动撤回鉴定申请,双方依据现场核对结果协商工程结算事宜,最终顺利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涉企纠纷化解痛点难点,充分结合市场经营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现场勘验、诉前调解、实地协调等多元解纷方式,以更精准、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快速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同时,不断强化司法护航营商环境举措,全力维护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为广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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