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检察院:跨省协作 追回企业被诈骗资金8.5万元
近日,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业侦查活动监督案件中,积极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作,帮助广安宇程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程公司)追回被诈骗资金8.5万元。
据了解,宇程公司财务人员董茹于2023年8月15日在工作中被混入QQ群的冒充宇程公司老板的人员诈骗,将公司资金8.5万元,转入居住于海南省龙华区的梁笛笙银行卡。广安区公安分局受理董茹报案后,追踪资金流向,于同年8月19日冻结梁笛笙的银行账户。
2025年4月17日,梁笛笙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判决确认梁笛笙银行账户中的8.5万元资金属宇程公司被骗资金。因该案系跨省案件,存在多地流程衔接不畅、案件信息滞后、资金权属确认困难等问题,导致被骗资金返还受阻。
为护航企业发展,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7月17日组织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广安区公安分局召开案件协作会,三方围绕生效判决执行衔接、资金流向核查、跨省划转合规流程等关键环节深入研讨。通过共同查看案件证据及判决书,明晰了该笔被冻结资金权属及处理方式,责成广安区公安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被冻结资金返还被害企业。
目前,8.5万元资金已顺利返还至企业账户。(雷玲玲)
编辑:满新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