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催新绿,万物竞芳菲。近日,邻水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春植青绿,法护青山
3月11日上午,邻水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在“川渝司法协作明月山生态修复示范带”——邻水县黄草坪林场开展“春植青绿,法护青山”义务植树活动,活动邀请广安市、北碚区、长寿区、垫江县、大竹县等川渝两地法检部门参与,共同筑牢生态屏障。

植树现场,法检干警分工协作,默契配合,挥锹铲土、扶苗填土、踩实浇水……每一个步骤都认真细致、有条不紊。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作,一株株新栽的树苗在春风中舒展枝叶,为春日的明月山增添了勃勃生机。
座谈交流,司法协作
植树活动结束后,为推进川渝生态保护司法协作走深走实,两地法检机关以川渝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为主题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邻水县法院院长郑绍刚、邻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姚学文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围绕川渝司法协作机制建设、品牌打造等内容先后进行发言。在交流研讨环节,各地法检机关代表立足川渝两地生态环境特点,分别介绍了各地的履职优势与工作特色,并围绕川渝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计划展开深入探讨,明确了协作重点,凝聚了司法共识。
以案释法,共建家园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11日下午,一起滥伐林木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邻水县城南镇磬明村村委会公开审理,当地村民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就滥伐林木的违法事实、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结合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告诫广大群众生态无小事,任何破坏生态、滥砍滥伐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以前觉得砍一棵树不是什么大事,现在才知道原来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旁听庭审的村民获益匪浅,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植一护皆显担当,一法一理浸润人心。此次系列活动将生态实践与司法普法相结合,既为青山再添新绿,又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邻水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川渝生态保护协作,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底色,让法治护航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