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心存侥幸 广安一男子拘留所内度跨年
本应阖家团圆迎接新年,却因一时侥幸选择肇事逃逸,最终身陷拘留所。1月7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广安交警通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驾驶人郑某某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在拘留所中迎来2026年。

2025年12月30日凌晨2时许,郑某某驾驶川X1***6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人民医院肿瘤科外路段时,车辆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事发后,郑某某未停车报警、查看现场,反而驾车径直逃离。
接警后,广安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沿路卡口监控、分析车辆行驶轨迹等,快速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郑某某。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郑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2月31日,广安交警依法对郑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面对拘留、罚款、记分的多重处罚,郑某某懊悔不已。
广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选择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编辑:满新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