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货车超载227%上路 广安一驾驶员被罚款扣车,驾驶证记7分
13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该支队民警对驾驶人胡某某实施的“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和“擅自改变车辆登记结构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处罚: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7分,并依法扣留机动车,要求其卸载超限货物并将车辆恢复原状后方可放行。
近日,广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时,拦下一辆牌号为渝DP2×××的重型自卸货车。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涉嫌严重超载,随即将其带至就近过磅站核查。经精准称重确认,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高达101.44吨,超载部分达70.44吨,超载率达227%。同时,民警还发现,该车存在擅自改变登记结构的非法改装情形。
据警方介绍,此类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会加剧车辆制动、转向系统损耗,大幅延长制动距离,还会对公路路面、桥梁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且极易引发爆胎、侧翻等恶性交通事故,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胡某某实施的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前述处罚。
据悉,广安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固定检查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化联合执法机制,精准打击货运车辆违法乱象。执法部门提醒,货运从业者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与公共基础设施完好。(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编辑:满新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