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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宣传润心启智 平安建设同向同行——武胜公安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6-04-16 11:09:37 】 【 来源:平安武胜

  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依托“国家安全宣传月”,武胜县公安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进校园宣讲、集中普法宣传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厚植全民安全理念,以高水平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建设平安武胜、推动县域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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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心护苗:安全宣教进校园

  

  4月10日,武胜公安走进白坪素质教育基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在宣传中,民辅警结合小学生认知特点,通过讲解国家安全知识、互动问答、展示并让孩子们零距离体验警用防护装备、了解安全防范技能。同时,活动还融入交通安全教育,通过示范交警指挥手势、观看警示展板等方式,在寓教于乐中提升学生综合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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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心筑安:集中宣讲普国安

  

  4月15日上午,在县会展中心,武胜县公安局民辅警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技巧等知识,进一步凝聚全民护安共识。

  

  全域造势:横幅悬挂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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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浓厚宣传氛围,武胜县公安局在乡镇集市、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悬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国家安全重如山,警民共守万家安”等宣传横幅,以醒目直观的宣传形式,让国家安全理念融入乡村角落、走进群众生活,持续营造“人人关注国家安全、人人参与国家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全县安全宣传工作筑牢坚实的基层基础。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

  

  (一)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三)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国家安全举报电话

  

  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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