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维护政府公信力,华蓥市创新工作思路,在既有“府院联动”框架下,聚焦涉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事(执行)案件处置难点,率先探索建立系统化、全流程的涉政民事(执行)案件纠纷化解工作机制。通过明确权责、规范流程、强化协同,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实质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一盘棋”布局,构建权责明晰的协同体系。明确机制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流程职责,实现纠纷化解从“分散处置”向“协同共治”的转变。一是明确范围。将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适用范围,覆盖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中可能引发诉讼或已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重大、敏感民事纠纷。二是确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协同合作、调解优先、高效便捷”四大工作原则,为纠纷化解划定法治轨道、指明行动方向。三是规范流程。明确涉事单位、人民法院及财政、司法、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打破信息壁垒与职能边界,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变“单兵作战”为“集团攻坚”。
紧扣“全周期”管理,打造闭环联动的化解流程。将纠纷化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实现风险预警、矛盾调解、应诉处置、判后履行的无缝衔接与闭环管理。一是诉前重预防,下好“先手棋”。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其主动排查风险、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诉讼形成之前。二是诉中强调解,打好“组合拳”。设立“预立案”通报制度,人民法院立案前即通报相关单位,为调解争取“黄金窗口期”。涉案单位在收到通知后须立即对接、研判风险、制定方案,确保纠纷得到高位协调、审慎处置。三是诉后促履行,筑牢“防火墙”。强化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要求涉案单位,鼓励协商制定可行方案,并将大额支付纳入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聚焦“实质性”化解,形成高效规范的工作模式。机制以“案结事了”、减少衍生纠纷为核心目标,提出了具体化、时限化的工作要求。一是决策高效化。对需专题研究的案件,须迅速启动研究程序,确保响应迅速、决策有序。二是协同常态化。确立专题研究团队,固化协同模式,凝聚专业合力,确保化解方案合法合规、切实可行。三是责任刚性化。将纠纷化解工作纳入监督体系,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或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强化问责,倒逼各环节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该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是华蓥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高效、稳妥化解涉政民事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任务书”,更通过“府院”深度联动,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
下一步,华蓥市将继续完善机制运行细节,加强督查评估,推动该机制在实践中发挥更大效能。(华蓥市司法局 邓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