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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侯黎明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5-11-13 10:00:48 】 【 来源:前锋政法

  根据《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经前锋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和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审查,拟将侯黎明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侯黎明,男,汉族,31岁,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长红村村民。


  2025年10月7日15时许,侯黎明在篆水湖边钓鱼时,听到湖对面有人呼救,他迅速骑上身旁的电瓶车绕到落水处,抓起身旁的竹竿冲向湖边,将竹竿的一端伸向落水群众。因恐惧和体力不支,落水群众难以精准抓住竹竿,侯黎明便不顾个人安危蹚入水中,一手紧握竹竿稳住重心,一手奋力将落水群众向岸边方向拖拽,最终这名群众被成功救上了岸。


  本次公示自2025年11月12日开始至2025年11月26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826-2822363


  地址: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107号(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一楼110室)


  邮政编码:638019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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