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邓聪、王成祥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的规定,经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和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审查,拟将邓聪、王成祥救助他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邓聪,男,汉族,现年34岁,广安区中桥街道居民。
王成祥,男,汉族,现年30岁,广安区中桥街道居民。
2026年5月31日19时许,四川烨友汽车科技集团职工邓聪驾车途经广安区官盛渠江大桥时,发现一名男子坐在桥上护栏外侧,双脚悬空、情绪激动,随时有跳桥轻生可能。后邓聪迅速在桥头掉头折返,并果断上前抓住该男子手臂牢牢控制住其身体,边安抚情绪边等待救援。同时,途经该处的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王成祥发现情况后先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参与救助,与邓聪合力将该男子控制住。后消防、公安人员相继到达现场,险情消除后,邓聪、王成祥二人先后默默离开现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8日—7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安区委政法委综治和执法监督股反映。
联系电话:0826-2221779,0826-2222779(传真)。
地址:广安区北仓路178号。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编辑:满新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