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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家暴,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3-06-12 10:31:31 】 【 来源:广安日报

  案情简介:

  

  市民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李甲由李某抚养。后李某长期沉迷网络游戏,且经常对李甲实施殴打、长时间罚跪等行为。王某认为李某的行为影响李甲的健康成长,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李甲的抚养权,由其直接抚养。

  

  办案过程中,法院为保护李甲不再遭受家庭暴力,向李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对李甲经常性的体罚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遂判决将李甲变更为由其母王某直接抚养。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同时表示在判决生效前,其仍是李甲的直接监护人,要求将李甲从李甲奶奶家接回,并与其共同生活。但结合李某的言行,李甲被接回后再次遭受家暴的可能性较大。上诉期间,如果让王某提前履行直接监护职责,必然引发李某的对立情绪,加深王某与李某间的矛盾,恐会出现过激行为。如果让李某父母暂时监护李甲,李某心理上更能接受,既能缓解李某的对立情绪,也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李甲的合法权益。该种情况下,法院向李某发出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与李甲共同生活,并开创性地裁定在变更抚养权案生效前,由李某父母暂时监护李甲。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唐敏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唐敏表示,体罚式教育孩子,很多家长认为理所当然,但这种方式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每个家庭成员都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关爱友善的家庭关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树立良好家风,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建设幸福和谐家庭。在现实生活中,每位家庭成员都应善待家人,爱护儿童,不断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努力保持温馨和美的家庭环境。法院、妇联、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帮助请求,应及时受理、处理。结合各自职责,为受害人提供必要帮助,依法对施暴者进行教育惩戒,使施暴者得到法律制裁,让施暴者不敢为、不能为。(本报记者 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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