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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不能”?两个典型案例告诉你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4-22 09:34:09 】 【 来源:广安日报

  执行过程中,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这类案件属于“执行不能”案件。


  案例一


  李某、王某、王某某三人申请执行


  段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王某、王某某三人诉段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华蓥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5日作出判决,段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某、王某、王某某三人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共149284.54元。因段某某未能按生效判决如期履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李某、王某、王某某三人于2024年1月11日向华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执行办案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段某某名下财产情况,未发现有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账户上也长期无存款仅作冻结处理。后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居住地社区现场调查被执行人段某某的财产情况,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亦无应收款项。目前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法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向其告知了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程序无异议并表示暂不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情评析】


  本案属于典型的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执行法院先后通过执行办案网络查控系统、到被执行人居住地社区及现场调查等方式,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根据现场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在服刑,经约谈申请执行人并告知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后,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确属“执行不能”典型案件,待有新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后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案例二  胡某某、杜某某、杜某申请执行


  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胡某某、杜某某、杜某诉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前锋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令刘某某向胡某某、杜某某、杜某支付经济损失560696元。因刘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胡某某、杜某某、杜某向前锋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前锋区人民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财产情况,反馈显示其名下无不动产登记、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信息,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上也无可用余额。加之,被执行人刘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一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目前人已被监狱收监,无能力偿还。执行干警进一步到刘某某住所当地村委会调查,再次确认其无可供处置的财产信息。后经约谈申请执行人,向其告知了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申请人对法院执行程序无异议并表示暂不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评析】


  本案属于典型的丧失清偿能力、法院穷尽所有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先后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等方式,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加之被执行人因在刑罚执行中无偿还能力,且申请执行人也无财产线索可提供,最终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是“终本”并不是意味着不执行和停止执行。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仍应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一旦法院依职权查询到有财产,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并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具体财产线索后应当恢复案件执行,直至案件执行完毕。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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