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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案件会怎么处理?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4-22 09:35:12 】 【 来源:广安日报

  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


  终结执行


  法律规定,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


  终结本次执行


  法律规定,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司法救助


  针对特定涉及民生案件,如涉刑事被害人,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涉交通事故受害人、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等因素的案件,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一定经济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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