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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搭乘出事故,广安武胜法院悉心调解化纠纷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2-10-27 11:40:14 】 【 来源:“广安政法”

  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因好意搭乘引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邻里和谐。


  尹某与冉某英系邻居关系。2018年8月,尹某骑着两轮摩托车搭乘冉某英在途中与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员工李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尹某受伤,乘坐人冉某英死亡。经认定,尹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2018年10月,乘坐人冉某英的子女刘某琼、刘某刚、刘某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至武胜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支付原告刘某琼、刘某刚、刘某各项损失140495.45元,被告尹某赔偿原告刘某琼、刘某刚、刘某各项损失141156.05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尹某没有完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原告刘某琼、刘某刚、刘某遂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尹某刚成年不久,无可供财产执行,且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琼、刘某刚、刘某系邻里关系。为了促进判决执行的同时维护邻里关系和谐,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和有针对性的梳理引导,向被执行人尹某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刘某琼、刘某刚、刘某同意对该案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尹某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2022年9月,被执行人尹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对该案恢复执行,并支付了剩余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武胜县人民法院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执行工作的职权,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原则,最大限度的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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