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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法院高效化解一起川渝跨域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2-28 16:12:28 】 【 来源:“华蓥市人民法院”

  近日,华蓥市人民法院通过引入专业力量,高效化解了一起川渝跨域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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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蓥物丰公司(化名)与重庆太和公司(化名)为长期合作伙伴,双方签订《货物供应合同》。自2018年起,物丰公司陆续向太和公司供应煤粉、水泥等货物,价值总计2389万余元。太和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后,但物丰公司开具的发票票面金额仅为2297万余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太和公司遂以要求物丰公司履行开具剩余金额发票的义务为由,诉至华蓥市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中了解到,重庆太和公司委托第三方良友公司(化名)支付了部分货款,所以物丰公司按照良友公司的要求向该公司开具了一部分发票,这种操作究竟对不对呢?

  

  按照税务相关规定,应当向交易相对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不得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从而引导物丰公司认识到开具发票的对象应该是重庆太和公司,而非良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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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两个公司买卖关系持续多年,票据数量庞大,全部重新核对耗时长且易出错,办案法官联系到了华蓥市税务局,邀请税务局专业人员参与调解。了解情况后,税务局专业人员提议,利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仅对存疑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并最终确认了一笔15万元的漏统票据,故实际应开剩余发票金额为77万余元,物丰公司当即联系公司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太和公司也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将继续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在案件办理中,法院和税务共同发挥专业特长,仅用5天时间就化解了跨域涉企矛盾纠纷,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还向企业提供了税务方面专业的建议和指导,提醒了两家企业在以后的业务中要注意开具发票的正确性,避免出现错开、漏开的情况。

  

  华蓥市人民法院坚持推动“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模式,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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