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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4-19 09:44:28 】 【 来源:“政法好声音”

  4月15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就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向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关系,关注未成年人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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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女)与林某(男)结婚16年,婚后共生育一子一女,随着孩子年龄渐长,家庭开支日益增大,张某与林某遂各自外出务工,但生活中也渐渐产生了矛盾。张某遂起诉离婚,并要求各自抚养一名子女。

  

  协兴法庭审理后发现,张某与林某相识恋爱后结婚,至今已共同生活16年,并育有两名子女,可见双方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夫妻二人为生活所需各自在外务工,缺乏沟通交流,导致矛盾积累,进而才产生的离婚纠纷,双方并非感情确已破裂。

  

  据此,张某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离婚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未予支持。但本案中,双方的女儿14岁、儿子13岁,正值青春期和学业的关键期,如果仅一纸判决仍有可能不会消除因二人的离婚诉讼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承办法官分别与张某、林某沟通,并向双方说明缺乏父母的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严重时可能遭受侵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即使要离婚,也要保持平静和理性,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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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张某在收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表示对其与林某的离婚事宜一定会深思熟虑。不论以后是否离婚,均将会履行好为人父母的抚养、教育等义务,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坚持德法共治原则,通过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离婚父母切实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引导群众切实做好家庭教育,树立良好家风。(广安区法院 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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