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天地 >
广安区:未办理结婚登记,性格不合闹分手——彩礼嫁妆如何处理?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4-26 09:49:17 】 【 来源:广安日报

  近日,在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竟然争吵了起来。原告小陈(男)与被告小付(女)于2021年底相识,后于2022年同居。2023年1月,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依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男方给了女方11万余元彩礼。后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两人于2023年10月左右分开,自此两人各自外出务工,彼此联系甚少。

  

  小陈认为两人既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算结婚,如今已经分居,自然就应该返还彩礼。小付则认为两人已经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且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彩礼不应该返还。

  

  一时间,两人在法庭上争执起来。承办法官只好将两人单独分开,并进行询问。

  

  在本案中,双方虽然争执不休,但是案情却比较简单,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及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女方退还彩礼4万元,男方退还女方嫁妆中的冰箱、洗衣机和电视机。

  

  “法官,这笔钱什么时候能够给我?我怕她到时候反悔。”男方有些担心地问道。

  

  法官认为,考虑到女方现有及时支付的能力,为了督促双方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和返还义务,便立即组织进行当庭兑现,女方现场转账,男方现场出具收条,双方签字捺印,彩礼款顺利得以退还。随后,双方前往男方住所,现场清点彩电、冰箱等嫁妆交付女方。至此,一起彩礼纠纷落下帷幕。

  

  协兴法庭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弘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在涉彩礼案件中,倾注力量进行调解,维护和谐稳定,并以当庭履行确保当事人“纸上利益”落到实处。

  

  法官说法:

  

  经办案法官介绍,彩礼多寡,看似小事家事,却是影响社会风气的大事。近年来,年轻人因为彩礼的问题直接导致分手的新闻并不少见,而针对高价彩礼问题,全国不少地方已出台倡议,国家层面也频频出手。婚姻彩礼源自中华民族悠久婚俗文化,其初衷本是表达对新人缔结婚姻的祝福和承诺。但是当彩礼成为婚姻的负担时,爱情也就变了味,将彩礼当作婚姻的“筹码”,甚至明码标价的做法,给适婚青年及其父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治理高价彩礼问题,要让彩礼回归理性,爱情回归真挚,希望更多人的婚姻能以“爱”的名义,长长久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洪晨昕 本报记者 刘琴)


编辑:满新液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