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赡养老人起争端 坝坝法庭来厘清
本报讯 “我身体不好,其他4个子女都愿意养我,就是小儿子不管我……”近日,岳池县罗渡镇河畔沟村,岳池县人民法院坝坝法庭正在庭审中,该法院法官耐心地倾听周老太的诉求。
81岁的周老太,共生育5个子女,丈夫已过世,其本人有高血压等疾病,常年需要人照顾,小儿子文某某却不愿尽赡养义务。迫于无奈,周老太只好将其诉至法庭。考虑到周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岳池县人民法院决定到老人居住地罗渡镇河畔沟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开展“坝坝法庭”,妥善解决老人的赡养事宜。
“不是我不管老人,只是没钱支付赡养费,但可以把老人接到家里来照顾……”文某某说,母亲年事已高,不愿意搬来搬去,双方就赡养方式发生争议,都不愿意退让。
从双方的话语中,法官察觉到他们之间的矛盾并不深,且都有调解的意愿,便在法庭调解阶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成人,他们老了,我们就应该赡养他们,并且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式履行赡养义务。”法官引法条、讲事实、摆道理,细细释明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定责任,劝说文某某不要给晚辈做不良示范。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文某某每月按时向周老太支付赡养费,并与其他子女共同承担周老太因生病产生的医疗费。
“看了这场调解,让我们学到很多法律知识,今天这个‘闹热’看得值……”庭审现场,不少村民深有感触地说。
坝坝法庭庭审当天,村党群服务中心围满了旁听的村民,法官趁热打铁,为旁听村民同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大家要积极主动赡养老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村民们也将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了面对面咨询。(李定娟)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