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我们的工资总算有着落了!”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4名农民工解决了困扰多时的“烦薪事”。拿到执行案款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等4人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道。
恶意欠薪被诉至法院
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卢某雇佣陈某某、兰某某、卢某某和苏某某4人到其工地上务工。务工结束后,陈某某等4人多次向卢某催收工资未果。无奈之下,陈某某等4人于2023年4月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卢某向陈某某等4人支付劳务工资共计8.6万余元。因卢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支付义务,陈某某等4人又于2024年9月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网络查控了其名下财产,并最终扣划到位4000余元,但与当事人申请执行金额相差较大。
因未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对卢某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处房产张贴了执行公告、查封文书等执行文书。眼看房产即将被执行,卢某向执行干警承诺会尽快支付陈某某等4人的劳务工资,随后却又屡次失信,一直未按要求履行义务。
面对卢某如此恶劣的拒执态度,执行干警一方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另一方面前往其房产处进行现场调查,并传唤卢某来院处理案件。卢某到庭后,执行干警再次询问他是否履行判决义务,他仍表示没钱履行,只有处置房产。
被拘留后终履行
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且未如实申报名下财产,执行干警决定对卢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准备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要求其及房屋内的相关人员在十五日内将屋内物品全部腾空,否则将进行强制腾退。若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将对卢某及居住在房屋内的相关人员处罚款、拘留,构成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向卢某告知武胜县人民法院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后果后,卢某仍表示没钱,任凭法院处置。因其毫无悔改之心,执行干警依法将卢某送至武胜县拘留所拘留,并将拘留决定书、限期腾退通知书等执行文书送达给其近亲属。
次日上午,卢某的家属来电,称愿意支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等4人的劳务工资,希望法院可以解除对卢某的拘留,也不要处置房产。在将相应案款收取后,执行干警便前往武胜县拘留所对卢某进行训诫,令其书写悔过书后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至此,陈某某、兰某某、卢某某和苏某某申请执行卢某劳务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最集中体现。武胜县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劳动者工资纠纷案件优先受理、强力执行,坚决捍卫民生“温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不缺位。(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