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天地 >
前锋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5-01-07 08:48:43 】 【 来源:广安日报

  本报讯 近日,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4年5月9日凌晨2时许,未成年被告人赵某某伙同钱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前锋区将被害人孙某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盗走。经前锋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被盗两轮摩托车在价格认定基准日2024年5月9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5960元。同日6时许,被告人赵某某与钱某某等人在华蓥市将被害人李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盗走。经华蓥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被盗两轮摩托车于2024年5月9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81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车辆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孙某、李某某。5月22日,被告人赵某某、钱某某接到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7000元,并取得两被害人的谅解。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赵某某变成盗窃少年,与其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有很大的关系。

  

  为强化家庭教育职责,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赵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主动增进沟通交流,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督促赵某某学法、知法、用法,帮助其回归正途、健康成长。

  

  为更好地落实《督促监护令》,前锋区人民法院还向赵某某经常居住地的妇联和关工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他们加强对法定代理人执行《督促监护令》内容的监督与管理。

  

  下一步,前锋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珂)


编辑:满新液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