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法院:对抗执行?依法拘留!
2024年5月,龙某与李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武胜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支付龙某欠款5.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8月,龙某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李某签收后却置若罔闻,既不履行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更未按传票通知到法院执行局接受问询。对此,执行干警便依照法律规定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但其仍拒接法院电话,逃避执行。武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拘传措施。
“我自己也亏了钱,凭什么要我支付这笔款项。”到案后,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强硬,拒绝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付款义务,更不愿与申请执行人龙某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抗执行意图明显。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恶劣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意识到法律权威不容挑战,便通过拘留所民警联系亲属向申请执行人龙某支付了部分欠款,并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被执行人李某深刻反省,提交悔过书,并如实申报了财产。
鉴于其认错悔改、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执行干警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法官说法
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左朋飞表示,生效裁判必须履行,被执行人应主动申报财产、自觉履行义务,任何逃避执行、挑战法律的行为,都将面临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甚至刑事追责。(本报记者 卢泠氚)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