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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五周年 | 为公益司法保护贡献四川检察力量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3-01-13 17:47:5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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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团队开展志愿服务 肖廷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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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米仓山茶”知识产权 省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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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检察官检测金沙江水质 徐旭峰 摄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周靖

  

  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从确立到完善,公益诉讼在全面推开中蹄疾步稳地走过了五年。五年间,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探索新领域,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日趋成熟。五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脚踏实地,踔厉奋发,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6903件,99.6%的公益损害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办案数量和工作质效居全国前列,为公益诉讼制度实践提供了四川经验。

  

  扛起“上游责任”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我省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境内1.87万平方公里属于黄河流域。

  

  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宜宾市三江口考察时强调:“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担当”,积极推动长江干支流水体污染治理,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和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专项监督,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确保长江黄河长久安澜、更好造福人民群众。

  

  遂宁市麻子滩水库位于长江二级支流琼江的上游,下游流经重庆市潼南区。2019年12月,遂宁市检察院收到重庆市潼南区检察院移送的琼江水域受污染案件线索后,交由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办理。安居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污染已严重危及到琼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随即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向区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2020年4月,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回访确认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已排除、运转正常,出水水质达标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

  

  案件办理后,遂宁与重庆潼南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巡江11次,针对污水超标排放、岸线林地耕地破坏等问题立案32件,督促主管部门投入2900余万元开展整治,有效改善琼江、涪江跨界河湖及岸线生态环境。

  

  在广袤的若尔盖湿地上,每年3月至11月,黑颈鹤起舞的美景总会如约而至。美景的背后,是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打造的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公益诉讼队伍的默默守护。该团队聚焦高原湿地生态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探索泥炭沼泽湿地资源公益诉讼监督,为《湿地保护法》提供了司法实践,守护世界上最大的高寒泥炭沼泽湿地。

  

  为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转化为工作实效,省检察院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等单位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指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解决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非法采矿等破坏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等问题。青川县检察院办理了大熊猫栖息地保护全国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案,推动解决了国家公园在试点中的一些难题。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的意见,与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出台协同推进全省水环境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与渝黔滇藏青陕甘等省(区、市)就长江、黄河、金沙江、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广泛凝聚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新成效。犍为县检察院聚焦长江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保护与修复,持续改善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与相关单位在岷江(犍为段)共建西南地区最大的“生态鱼道+增殖站”法治教育和科普教育双基地,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基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2022年11月15日,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建设全国首个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通过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叠加优势,加快形成都江堰灌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保护合力,让世界上最早、保存最为完好的水利工程和世界文化遗产焕发荣光,继续泽润新时代天府粮仓。在检察公益诉讼的助力下,美丽四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图景正徐徐展开。

  

  聚焦民生热点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以前这附近臭得很,我们就怕脏水流到河里,用水都不放心。现在养殖场修整过了,脏水臭水就不会再到处流了。”兴文县毓秀苗族乡迎春村一组村民陈大爷满怀感激地说,“听说检察院帮了大忙,要好好感谢他们才是。”

  

  位于毓秀苗族乡的毓秀河,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周边3000余名村民的饮用水保障。但保护区内的扶贫项目民营合作社对毓秀河饮用水源形成了安全隐患。2018年6月,兴文县检察院经多次实地勘查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又与责任单位多次召开座谈会,提出上移取水口的建议,实现了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的双赢。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紧扣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督,增强百姓的司法获得感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针对“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钱袋子”等安全问题,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高空抛物治理、窨井盖治理、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老油”火锅公益诉讼等系列案件,酌情提出惩罚性赔偿金,既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又让个体经营户不因一时违法而倾家荡产,形成社会负担。

  

  注意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强化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社区街道等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剑阁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剑阁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区雍水路段有36处窨井盖缺失或毁损,向负有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职责的剑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消除窨井盖缺失、破损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

  

  自贡市检察院针对李某等4人骗取敬老院老年人个人信息后注册开通电话卡并出售获利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在全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侵害老年人个人信息、老年人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立案14件。

  

  ……公益,说到底就是人民的利益。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连续3年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3万余亩,查处伪劣食品290余吨,收回养老基金、医保基金、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损失3.5亿余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5亿余元,协同构建立体安全网,让人民群众安全安心、踏实幸福。

  

  积极探索新领域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自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在传统“4+1”的基础上,新增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2022年6月24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也写入了公益诉讼条款。对于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保护,也在积极稳妥探索中。

  

  2021年5月,张萍刚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检察院履新,她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青片乡上五村、马槽乡黑水村两个国家级传统村落里新旧建筑杂糅,凌乱的电线缠绕在吊脚楼上,消防设施陈旧落后,一些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随意丢弃在羌寨河道,树枝上悬挂的重物让几百年古树承受着不该承受之重。她意识到,检察履职迫在眉睫。

  

  在进行公开听证之后,北川羌族自治县检察院对传统村落保护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发出后,北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先后投入95万余元对村落内92户村民房屋进行线路改造,修建微型消防站2座、消防水池1座,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同时督促应急管理部门对原住民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演练。传统村落得以保护,北川禹羌文化得以延续发扬。

  

  作为红色资源大省,我省如何通过检察履职,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管理、运用的“大文章”,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记者获悉,近年来,我省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活动,从一案一地到一片一省,为保护烈士遗迹、赓续红色血脉贡献检察力量。通江县检察院联合成都军事检察院,加大对大城寨、黄树坪散葬烈士墓的保护。在此基础上,巴中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军地协作调研英烈纪念设施54处、革命文物25处29个点位,发出检察建议14件,推动全市红色资源的系统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还扩展到了妇女、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权益保障。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针对公交站台、公园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与老年人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作用,通过圆桌会议与行政机关共商良策,共同推动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彭州市检察院找准困扰孤独症、脑瘫患者及其家庭的突出问题能动履职,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康复救助制度,推动完善康复医疗保障项目,加强和规范康复训练机构建设,为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强化法律监督、做实公益保护。

  

  结语

  

  站在新起点,扬帆新征程。党的二十大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四川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绝对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加强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在一件件具体案件中不断夯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司法实践基础,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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