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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凝共识、聚合力,检法共筑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2-11-24 20:08:40 】 【 来源:”武胜县检察院“

  为全力服务武胜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工作模式,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近日,武胜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武胜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就起草的创新机制《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武胜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中建立认罪认罚认赔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讨论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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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共24条,包含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金、认罪认罚认赔具体操作、邀请行政机关听证、多元化修复、联合开展活动等内容。

  

  会上,武胜县检察院有关同志就《实施意见》作了详细说明。各位委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实施意见》。

  

  魏娟指出,《实施意见》的制定,一是立足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现实需要,通过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功能,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生态环境,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最终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不仅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还兼具实现认罪认罚与生态修复双促进、双落实的效果。二是基于服务保障武胜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需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是武胜县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对检法两家联手推动武胜建设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地以及打造“千里嘉陵,武胜最美”,具有积极作用。

  

  王海波表示,《实施意见》 吸纳了法检两院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程中的先进做法,是在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的探索,契合武胜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地的方针政策。《实施意见》实施后,法检两院要充分利用好武胜县生态修复基地,加强沟通,共同努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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