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风云 >
岳池县:销售“歪服装” 4人被判刑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3-25 10:09:46 】 【 来源:广安日报

  2021年初,杨某某等4人共同商议在岳池县城开一家销售假冒阿迪达斯和耐克商品的服装店。之后,该服装店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经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假冒的标注有阿迪达斯和耐克商标的衣服、鞋子等商品。截至案发,该服装店销售金额共计9万余元,被扣押商品按销售价格计算共计12万余元。

  

  后经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被扣押的标注有阿迪达斯和耐克商标的产品侵犯了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杨某某等4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最终被岳池县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并分别被岳池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刑罚。

  

  检察官说法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所注册的商标所依法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以及禁止他人侵犯的权利。商标权人有权在其商品或服务上独占性地使用注册商标,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防止他人未经授权而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会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责任(罚款、没收侵权商品等),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时所需承担的刑事责任。国家依法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专有权,任何第三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不得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不得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法商家剑走偏锋通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赚取高额利润,这一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侵犯了正品商家的知识产权,更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

  

  在此,提醒广大商家通过合法途径销售正品商品,也提醒市民朋友要警惕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若购买到假货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邓成)


编辑:满新液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