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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千万损失难追回?检察监督智斗“老赖”破局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5-04-27 09:50:20 】 【 来源:广安日报

  “检察监督让案件办理成效明显,我终于可以给员工们一个交代了。”近日,华蓥市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长舒一口气。之前,作为一起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案的胜诉方,甲公司的胜诉权益险些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在华蓥市人民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罪责难逃,甲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有望得到保障。

  

  原告赢了官司

  

  拿不到巨额执行款

  

  2011年,甲公司与罗某合作开发工程项目。2012年,罗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将项目分包给位于青海省的第三人,合同金额为1390余万元。工程完工,甲公司向罗某付清工程款,罗某却未按约支付第三人,私自截留。因未收到工程款,第三人于2017年向西宁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并获得支持。2021年,甲公司被扣划1390余万元。

  

  2021年1月,甲公司将罗某起诉至华蓥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审理,法院判决罗某赔偿甲公司1390余万元,但罗某未履行。2022年3月,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罗某财产,未发现可执行财产。2022年12月,法院裁定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漫长的仲裁和诉讼让郭某身心俱疲。巨额资金被扣划,原本经营良好的公司时刻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为维持运转,我四处筹钱。工人们也担心被裁员,我只能保证全力挽回损失,力争不让一人失业。”一想到公司的前途,郭某就忧心忡忡。

  

  2023年4月,郭某以法院未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致申请执行人权益受损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被告开豪车住豪宅

  

  转账记录藏玄机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检察官陈金明组建了办案组,在调阅法院执行卷宗等材料时发现,2022年法院虽然冻结了罗某银行账户,却未扣划1.2万余元余额及证券账户540.04元余额。

  

  “进一步查询发现,罗某银行账户不仅可以正常使用、保持少量余额,而且在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还频繁大额交易。”陈金明说。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罗某属于“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判决”的情形,损害了申请执行人权益。

  

  根据郭某提供的信息,办案组还查到罗某长期居住在重庆市某高档住宅A小区,开豪华越野车,有专职司机。同行透露罗某在青海西宁还有企业。办案组赴多地调查发现,罗某在西宁的房产已卖、公司人去楼空;重庆虽无罗某名下房产,但银行账户显示其长期为A小区两套房屋及车位支付物业费和车位费,且自2021年起,罗某每月都向龙某个人账户转账1万余元。

  

  龙某是谁?不动产与罗某啥关系?转账记录有何玄机?

  

  深入调查核实

  

  揭示转移财产真相

  

  办案组走访相关单位后,最终发现罗某隐匿财产手段。原来,罗某与丈夫育有一子向某,后改名龙某。2012年,罗某出资购买A小区两套商品房及车位,分别登记在龙某和自己名下。3年后,罗某的丈夫和儿子离世,罗某成为龙某名下不动产唯一继承人,却仍向龙某账户转账偿还房贷、支付物业费等,所以罗某银行流水才会定期出现相关转账记录。

  

  而罗某名下A小区的商品房2019年12月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但该房屋当年的评估价约350万元。“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交易背后可能隐藏线索。”办案组随后调查发现,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天,罗某给刘某存入10万元现金,几天后刘某便将200万元“购房款”转给罗某。

  

  有了上述线索后,办案组顺藤摸瓜,发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刘某一方面向深圳某小额信贷公司合计贷款190万元,最后一笔贷款到手当天,连同罗某前期存入的10万元,刚好凑够200万元完成“购房交易”;另一方面通过抵押该房产在某银行办理了贷款,用以偿还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刘某每月还贷前,都会收到罗某司机马某的转账。此外,办案组还查询发现,2021年1月,马某的银行账户里新增了一笔20万元的现金存款,当天罗某取现20万元。

  

  虽然没有罗某与刘某直接资金往来证据,但是上述巧合不禁令人生疑。刘某名下原本已有一套正在按揭的房产,为何还要背负高额贷款再入手一套房产?马某转给刘某用来还贷的钱从哪里来?会不会是罗某通过虚构房产交易让刘某代持房产逃避债务?办案组决定从小额信贷公司寻找答案。

  

  然而,办案组赶到深圳后,却被告知该小额信贷公司因涉嫌违法行为已被查封,为刘某贷款提供担保的人也无法查明身份。

  

  “来了就不能空手回去!”经过多方调查,办案组获得了罗某和刘某、马某之间的网络转账记录,证实案件执行期间,罗某通过通信软件向马某转账,金额与马某向刘某银行卡转账一致,且马某一收到罗某转账就立即转给刘某,每笔转账还备注“偿还罗某所有的登记在刘某名下的房屋贷款”。至此,罗某通过虚构交易转移财产的事实形成证据链。

  

  2023年8月,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向华蓥市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移交相关证据,建议恢复执行甲公司与罗某的合同纠纷诉讼案。法院核实后迅速采纳建议,恢复执行并依法拍卖罗某名下车辆。同年11月,法院依法查封、处置登记在龙某名下实为罗某所继承的房产。执行中,罗某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2024年2月,法院驳回其异议请求。罗某又提起复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3月驳回复议。

  

  针对罗某有执行能力但隐藏、转移财产,且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2023年9月,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以罗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向华蓥市公安局移送犯罪线索和相关证据,公安局依法对罗某立案侦查。

  

  刑民协同推进

  

  房产拍卖“老赖”获刑

  

  到案后,罗某坚称未逃避执行,而司机马某因涉嫌其他严重犯罪已逃往境外,难以获取其证言,案件一时陷入停滞。

  

  因案情复杂,2024年2月,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受邀依法介入,针对重点难点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夯实证据,华蓥市公安局依法对罗某在重庆租住的房屋进行搜查,查扣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3份及相关房屋出租合同等。这些“意外收获”显示,罗某可能还涉及重庆另一高档B小区的两套房屋。

  

  经查,2006年,罗某通过由他人垫资和代持产权方式,分期付款购买B小区两套房产。2023年,罗某采用与A小区房屋交易相似手段,将B小区一套房屋变现,交易金额达230万元。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了罗某在2023年和2024年,两次向“海南某物业公司”账户进行较大金额转账的线索。经实地走访,证实罗某在海南省某县拥有两处小产权房,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024年11月,罗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同年12月,位于重庆市A小区的商品房及车位被依法拍卖,成交金额226万元,目前该款项正在执行中。笔者还了解到,办案组正在核实罗某卖出B小区房产的房款去向,跟踪海南两处小产权房办理房屋产权证进度;下一步,司法机关将依法持续推进对两处资产的处置。(马说敏 贺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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