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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公安局发布1起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的通报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2-11-17 09:51:01 】 【 来源:“金盾广安”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个别人员不顾疫情传播风险,公然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风险。11月17日凌晨,邻水县公安局发布1起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的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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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2日,蒋某(男,38岁,邻水县鼎屏镇人)从重庆返回邻水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将其闭环转运至家中,要求其居家隔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在隔离期间,蒋某私自外出到邻水县城公共场合与他人进行就餐、娱乐等活动,后经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蒋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邻水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6日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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