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一男子无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拘留!
缓刑是法律给予犯罪者
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绝不是放纵的许可证
在缓刑考验期内
必须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
服从法律法规及日常监督管理
然而岳池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却
无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多次不假外出、恶意逃避监管
公安机关:拘留!
2024年3月1日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
因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人民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24年11月至今
王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
不按法律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恶意逃避监督管理
多次不假外出到其他区县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被社区矫正机关发现后仍不悔改
岳池县社区矫正局
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对王某某
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2025年3月18日
岳池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
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
行政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
“缓刑”也是刑,且“刑”且珍惜
缓刑仍处在司法的监督和考验之下
只有遵纪守法才能通向自由之路
如果肆意挑战法律、以身试法
缓刑就可能会被撤销
面临重新收监服刑的后果!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