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准入,把好“选任”关。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个人自荐、社区推荐、乡镇(街道)司法所审核上报、区司法局备案的工作流程,并通过召开村(社区)民主评议会、村(居)代表会等形式,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法律明白人”选任“明明白白”。
着力培养,提升“素质”关。以“线上+线下”“自学+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培训,邀请“四川十大法治人物”“绵阳市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负责人邓启贵作《人民调解方法与技巧》专题讲座,安排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及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各乡镇(街道)围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00余次,同时结合“中国普法网”“法治广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自学,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水平。
细致考评,压实“管理”关。经村(社区)、司法所、乡镇(街道)、区司法局审核,全区1532名“法律明白人”被评定为优秀的298人,合格1234人,优秀率达19.4%,对广受好评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多渠道宣传;因个人原因或存在被清退情形的,村(社区)按程序办理清退手续,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共清退“法律明白人”19名,新培育19名。
有效运用,压实“功能”关。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平安建设、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5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0000余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46起。通过培养骨干、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乡村建设内在推动力。(广安区司法局 肖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