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司法局牟家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规专题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及教育工作,切实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提高思想觉悟,端正态度,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11月13日,邻水县司法局牟家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规专题教育,邻水县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到场指导。
司法所所长郑静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近期表现及签到情况进行了通报,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缓刑并不等于无刑,宣告缓刑并不是放任,更不是“无罪释放”,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随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并对社区矫正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再提醒,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平安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此外,工作人员还通报了多起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告诫各社区矫正对象要正确认识自己的特殊身份,端正矫正态度,服从监督管理,肩负起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争取顺利完成社区矫正。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效果,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纪律观念,增强其悔罪意识和改造意识,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社区矫正对象们纷纷表示要积极进行社区矫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踏实做人,以更好的状态融入社会、回报社会。(邻水县司法局 郑静 涂悦)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