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交通事故引纠纷 联动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 近日,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北辰司法所,共同调解了一起由机动车交通事故意外致人死亡引发的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当事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广安区北辰街道居民朱某购买了一辆货车,挂靠某运输公司,并聘请贺某驾车承运广安某公司货物。9月23日23时许,贺某驾车在湖北石堰撞上护栏,造成车毁人伤、货物损坏,贺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司机贺某负全责。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死者家属将车主及运输公司诉至广安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区调委会邀请调解专家到场调解,联合北辰司法所共同参与,深入分析案件性质,迅速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耐心地将法理融入事理、情理,分别向双方讲解案件的证据、事实认定,就事故责任比例、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车主(运输公司)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共计人民币80.5万元。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整个调解过程有速度、有温情、有实效,不仅充分考量了双方的实际诉求,更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充分利用联合调解机制,依托人民调解、诉调对接等方式,多部门协调联动,集中调解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联调联动、环节畅通,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蒋杉 杨盛谷)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