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线下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广安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就恢复本院线下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31日起,本院全面恢复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线下服务。
二、来院人员需严格遵守广安本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来院人员需到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法庭、信访接待室等密闭空间进行相关活动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来院人员有A类地区、B类地区、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符合四川防疫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来院人员为非A类、B类地区来(返)川人员,且来(返)川时间未超过72小时的,需提供来(返)川后首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通过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提供线上立案、信访、咨询、查询、调解、庭审、执行等服务。
七、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相关事项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如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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