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听证员拟任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拟选任范波等15名同志为市检察院听证员。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任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6-2342653
邮寄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133号,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收),邮编638000。
附件:广安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听证员拟任名单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3日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