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
为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共同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3年中元节广安主城区文明祭祀禁燃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中元节期间(8月28日-8月30日),严禁在广安区(含协兴片区、官盛片区)、广安经开区(含枣山片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公园、广场、隧道、桥梁、绿地、河道沿岸、铁路两侧 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 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电子香烛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文明祭祀,不焚烧祭祀品、燃放鞭炮。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三、中元节期间,公安、城管(综合执法)、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行全面巡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煽动闹事、威胁、阻碍、殴打管理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4日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