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广安、法治广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4.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广安市法学会。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7.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勇争一流
一是政治上坚定看齐追随。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决落实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项制度,完善落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市委若干措施,狠抓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思想上始终同心同向。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
三是行动上时刻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政治责任抓紧抓好,健全任务分工、督办落实、抽查检查、定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全流程工作机制。
2.坚持统筹发展安全,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勇争一流
一是提高政治安全斗争力。
二是提高防邪反邪攻坚力。
三是提高涉稳风险防范力。健全新形势下维护稳定责任制,坚持情报信息主导维稳,坚持体系化作战,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四是提高信访问题处置力。
五是提高网络意识形态抵御力。优化升级“三同步”机制,加强新时代政法媒体矩阵和政法网军能力建设,壮大主题宣传,规范重大案事件信息发布和报道机制,完善政法舆情全链条工作体系。
3.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安上勇争一流
一是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攻坚。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工作指引、验收打分办法,强力补短板、强弱项、育特色、出亮点,坚决避免发生“负面清单”事项。
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巩固深化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发扬‘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和“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加强诉源治理工作。
三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健全社会治理资源统筹整合机制,用好“视联网”“雪亮工程”“慧眼工程”“智慧小区”等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做精做强“心网一体”社会治理网络,加强见义勇为激励保障。
四是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创新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监管。
4.优化提升法治服务,在助推发展大局上勇争一流
聚焦市委“加压奋进、量质提升、聚力成势”工作取向和“四大战略”、“项目突破年”行动、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等重点工作安排,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安,为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正义的环境。办好第二届“广土安辑·小平故里”法治论坛。
5.纵深推进政法改革,在提升执法司法效能上勇争一流
6.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在建设过硬政法铁军上勇争一流
一是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要锲而不舍整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纪律作风状况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好协管协查等制度。
二是以实的举措提升素质能力。开展市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履职能力专项调研和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动态调研,严格落实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好新时代政法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高水平的政法业务专家库、人才库,要加强实战实训工作,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
三是以硬的保障关心关爱干警。加强政法先进典型培树宣传,推出一批优秀政法文艺作品,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文化育警活动,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坚定支持干警依法行使职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委政法委代管市法学会,直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其中政法委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政治部、政策研究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与法治科、宣传指导科,法学会设办公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协调中心设综合信息与协调督办科、网格治理与视频调度科。
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度10月,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累计支出101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度10月,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14.5万元。其中:
1.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支出数156.32万元,完成预算的82.53%。
2.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支出数101.2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
3.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奖金(款):支出数6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工资和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支出数158.82万元,完成预算的85.12%。
5.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支出数56.81万元,完成预算的69.64%。
6.工资和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支出数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83.46%。
7.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支出数7.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31%。
8.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数1.02万元,完成预算的45.53%。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支出数49.36万元,完成预算的56.66%。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支出数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支出数3.89万元,完成预算的23.15%。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支出数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支出数7.78万元,完成预算的58.41%。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支出数18.98万元,完成预算的78.43%。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支出数7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3%。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支出数5.41万元,完成预算的85.87%。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支出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支出数27.15万元,完成预算的85.89%。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支出数1.88万元,完成预算的29.01%。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支出数29.41万元,完成预算的49.34%。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支出数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支出数21.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08%。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支出数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支出数42.35万元,完成预算的77.35%。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数81.89万元,完成预算的39.51%。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党建经费(款):支出数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支出数1.04万元,完成预算的46.85%。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支出数2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支出数2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0月,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0月,广安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47万元。
附件: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10月财务收支情况表.xls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