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中共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公告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3-11-10 11:22:37 】 【 来源:“广安区公安”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11月8日—12月中旬对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40113184,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电子邮箱:gaswxcz004@163.com;在巡察组驻地(广安区桃园路38号)以及被巡察单位办公楼门口显眼处设置了意见箱;同步启用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干部群众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现场巡察期间便捷提交信访举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image.png

  

  中共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11月8日


编辑:满新液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