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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表扬邓洪燕、刘俊杰、冯礼仁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6-27 15:53:20 】 【 来源:“政法好声音”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的规定,经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和广安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审查,拟将邓洪燕、刘俊杰、冯礼仁救助他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邓洪燕,男,现年50岁,汉族,广安区广福街道周家巷社区居民。

  

  刘俊杰,男,现年16岁,汉族,枣山光正实验职高衔接班学生。

  

  2024年6月14日晚上10点半左右,家住城南万和花园的居民邓洪燕在渠江青龙嘴河段骑游道散步,途中偶遇5名年轻人说旁边渠江里似乎飘浮着一个人,出于好奇,邓洪燕也向他们指向的方向看过去,发现离岸边3、4米远的水里真的有一个人仰面浮在水面,看上去似乎已经没有生命体征。2、3分钟后,年轻人中的一名女生说水中那人左手似乎在动,邓洪燕仔细观察后发现落水者真的有动的迹象,就立即脱下鞋子跳入渠江水救人,同时叫年轻人帮忙,一名叫刘俊杰的男生毫不犹豫,也跳入水中合力救人,后大家共同把落水者抬上岸放在一处较平坦的地面,这时候落水者四肢僵硬、体温很低,而且没有呼吸体征。邓洪燕见状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按了5、6下后,落水者发出了声音;由于担心落水者失温危及生命,邓洪燕把自己和旁边男生的衣物覆盖在落水者身上,并对落水者下肢进行按摩帮助恢复体温。

  

  在施救过程中,发现落水者的女生和一名围观群众分别拨打了110、120呼救,大概半个小时后,落水者体温慢慢恢复,意识也逐渐清醒,后邓洪燕、刘俊杰等人协助民警和救护人员用担架将落水者抬上公路,后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冯礼仁,男,现年54岁,汉族,广安区大龙镇胜利村13组村民。

  

  2024年5月3日上午10时左右,大龙镇胜利村村民代顺友正在自家屋前地坝里休息,突然听见旁边塘堰里有人在呼救,代顺友听见后立即拿上竹竿跑步到达塘堰,这时落水者已经沉入水中,无法直接用竹竿施救,该堰塘积水近6米深,代顺友不会游泳不敢贸然下水施救。正在代顺友束手无策的时候,同村的熊雪、熊常静两姐妹从旁边骑车经过,看见现场情况后,熊常静立即骑车去找人帮忙,熊雪在原地等候,并与代顺友一起大声呼救。过了一会,熊常静叫来了同村13组的冯礼仁帮忙救人,冯礼仁跑到塘堰边就立即跳入水中,游向落水者并将其从淤泥中拉上来。落水者被救上岸后,代顺友发现是他弟媳熊某某,大家感觉熊某某已经没有呼吸体征,也没有心跳,旁边围观的群众赶紧拨打了120,同村李正秀的儿媳也紧急对熊某某实施了人工呼吸,熊某某这才慢慢苏醒过来,其后被赶来的120送往医院治疗。

  

  目前,熊某某已经治疗康复出院。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7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安区委政法委综治股反映。

  

  联系电话:0826-2221779,0826-2222779(传真)。

  

  地址:广安区北仓路178号。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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