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长安网评 >
司法不能成为权力的附庸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1-30 16:44:43 】 【 来源:广安长安网

  近期,一则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检察机关逮捕起诉的舆情沸沸扬扬,虽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后,撤回起诉。但这起“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案件背后权力的影子不容忽视。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个别地方司法机关公然违背法律,对举报人采取司法手段进行处理,不得不让人反思,究竟是谁让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特别是举报的对象是当地“一把手”情形下,不得不让人遐想,在这起案件的背后,权力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执法司法者心中“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让本该严肃公正的司法成为权力附庸的可能。

  

  权大于法,必然会导致一个法治社会变成人治主导,让更多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表面上看是个别执法司法者和权力地位居高位者的个人行为,实质是对现有法治的破坏和践踏。在一些执法司法者的心中,相较于违法,得罪当权者的风险更直接更现实,所以才会出现漠视法律,让司法变成权力的附庸和打击举报当权者的打手。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作为党的干部,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主动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法律的制约,决不允许存在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同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应当成为当权者和执法者的共识,让法治意识刻在每一个执法者的心中、落实在行动上,才能不辱法治。(胡志强)


编辑:满新液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